返回第693章:心生太初(1 / 2)  葬仙天书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深洞之中,林奕望着那阳力光球,那眼中的冷漠格外明显。越来越多的信息出现之后,林奕对启灵有了新的认识。

    “承主府主曾言,欲寻紫宫非开启天道之灵让真天重现不可!”

    这阳力,自己扔于此地是否正确,一时尚无答案。

    如何启灵,林奕并不知道,但有三条路可选择。

    其一,收了这阳力去寻找阴童,将阳力给阴童唤醒天道之灵。其二,去飞仙殿,找到当年绝仙魔君未能找到的东西,亦可以启灵。第三,便是去承天府,承天府志便是启灵。这三条路,第一条难度最大,且不说寻找阴童太难,就是寻到了之后阳阴二力一合,必然引起修仙界大能人物注意,到时林奕无法掌控。这一条可与第三条同步而行,一旦有承天府作后盾,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

    想到这,林奕瞬间明白了自己该如此去走。那就是去飞仙殿一试,然不行再去承天府。

    还有一事,林奕始终未曾忘记,那就是自己的炁修分身所遇。天书,到底有什么用?

    火蓝星域,早晚要走一趟。

    意念一出,天境开启。林奕伸出手,将那曾属于自己的阳力光球收入天境之中。这启灵,并非与自己无关,为了找到此紫宫,为了莫雪,林奕想自己只能参与到天道启灵之中,这,是他无法躲开的。

    收了这阳力之后,此地便绝了出现了战神牌的机会。这,也只是林奕一个想法而已,也许天牛星根本就中会出现战神牌,与其在天牛星上寻找,倒不如现在就去九骷洞府。

    想到这,林奕不再犹豫,脑海之中尚有去那九骷洞府的方法。五十年了,九骷洞府的战神牌也该出现了。

    封星,属于圣灵星域内一颗人人尽知的修仙星。因为这封星之上,有圣灵星域中最大的修仙家族,冉家。

    当林奕踏入封星之时,已是半月之后。这里,已离那九骷洞府所在的空域不远了。算了一下时间,林奕决定在这封星上呆几天。进入九骷洞府之前,林奕需要准备很多,相信到时进入那地方的修士会很多,能不能安全出得那洞府最终还要靠实力来说话。

    一座无人的大山,一道身影出现。随后,便见在那大山之中开辟了一座洞府,对于幻湮境修士,开辟洞府非并难事。

    封印了洞口,林奕才安心在洞府之中住下。第一件事,便是整理一下个人的物品。

    残剑,混元枪, 祭昆旗,龙盘飞舟,灵弩战车,古之十箭一一出现在面前。除了那蓝玉镯化为空域融入天境之中,尚有那龙珠没有取出。对于龙珠,林奕知道那不是自己之物,至少目前还不属于他。上一次,在天境之中曾用涅槃真火祭炼这些法宝。再看之下,这些法宝的品质皆有不少的提升,但林奕最关心的还是那古之十箭。

    修为相同之下,有天境在,林奕可杀同级后境修士。但若遇到那极湮境,怕是很难与其一战。龙盘飞舟只是飞行法宝,林奕暂且将其收起,那祭昆旗中亡魂太少,根本不可用。且这祭昆旗出自帝魔级江风之手,对现在的自己而言也无大用。

    残剑与混元枪一为本命法宝一为龙骨炼制,两者皆随自己的修为而提升,暂且不用理会。唯有那灵弩战车与古之十箭,或许在湮道四境相助自己。

    一直以来,这灵弩战车被林奕放置一边尚不曾使用,主要便是无箭可用。

    “这十支古箭,也不知威力如何?”

    取一箭在手,虽为箭坯但已有箭型,但尚未真正完成。

    曾有一次,林奕用混元长枪为箭试过一次,那时便知这灵弩战车威力巨大,倘若这古箭能炼制成功的话,相信比那混元长枪强数十倍乃至百倍。

    古炼器之术,讲究火、控、淬、融四字,遇时与修士的修为与心境有关。涅槃真火乃修仙界无上真火,而经历了炼丹之后的林奕对火焰的控制更加完美,而淬融则与心境有关,林奕清楚,在那古炼器师眼中,所炼之器皆称之为法宝,法宝分三种,下等为法器,中等为仙器,而上等则称之为神器,法器在其心中不屑一顾,相信那古炼器师一出手,最低则为仙器,若再用点心的话便是神器。然这并非炼器最高之境,在那古炼器师看来,若神器能融入太初之力,炼出的法宝便能超越神器的存在,称之为太古灵宝。

    林奕看了一眼那灵弩战车,也就属于仙器中的上品吧!有机会,再仔细看一看这灵弩战车到底是何物。

    而手中的箭,则有了神器的影子,但还未完全成型。

    再取两支古箭在手,林奕决定一试。

    心念一动,那上古炼器之术便施展开来。

    涅槃真火幽蓝的火焰之下,三支古箭再度经历着淬火……

    与新打造新箭不同,得到这箭坯之时便有箭之雏型,不必动用任何的工具,林奕只要操控好火焰,把火、控、淬做好,三只箭便有可能达到神器,但最终能否成功,林奕也不敢确定。毕竟,神器太难,若不是这箭出于古钟之地,当初必出于炼器大师之手的话,以自己现在炼器之术根本无法打造出此等箭坯来。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