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 寻找“真相”的小族长(下)(盟主千千夏夜加更)(1 / 2)  族长压力大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桂重阳记得清楚,自己七、八岁的时候,赶上春节不少孩子在胡同口放炮玩。其中一个花炮出了问题,冲旁边一个孩子去了,被其邻居的孩子看到挡住。第一个孩子没事,好心过去拦着的第二个孩子正好炸伤了眼睛,好好一个孩子,就成了残废。

    桂重阳目睹此事,看到了被炸孩子的伤口,吓得好几没睡好,病了一场。

    当时不仅吓到了桂重阳,也吓到了“老爸”。

    等桂重阳痊愈,“老爸”郑重与桂重阳做了一次男人之间的对话。

    “做好事,要量力而为。”

    “永远将自己的安危放在首位,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做好事与自己安危相冲突时,要以自己安危为要。”

    “这个世界上最珍惜自己的,当是你自己。”

    “遇到紧急关头不要慌乱,要有分辨能力。”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保全自己,就是最大的孝顺。”

    “老爸”不是个多话的人,想来是真吓坏了,才会翻来覆去给桂重阳告诉这些。虽过去多年,可桂重阳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实际上,“老爸”给桂重阳的这些道理,许多与世人推崇的“勿以善而不为,勿以恶而为之”的基本善恶道理想违背。

    能这样教导儿子的“老爸”,会在两个大孩子跳水后不自量力就跳下河去救人?十二岁的孩子,与十五六的孩子差了一大截,对方又是个不会游泳的,这是幸运将人救上来了,运气不好的话连着自己都要跟着赔命。

    可是“老爸”的右耳下的脖颈上,确实有一道伤痕。

    这又是怎么回事?

    桂重阳不由想起另外一件事,自己从读了不少书,其中不乏狐仙志怪故事。还记得清楚,“老爸”之前都以为这些故事是穷酸文人杜撰的,各种发昏做白日梦的,可是后来经了一些事,他也不准了,也许这个世上真有神仙,对于未知的东西要存敬畏之心,不要全部否掉。

    到底是“老爸”遇“仙”,还是“老爸”自己就是“仙”?

    想着老爸留下的那本册子,桂重阳立时坐不住了,“腾”的一下子站了起身。

    桂五一愣,不明白作甚桂重阳这么激动。

    桂重阳火烧眉毛似的,道:“谢谢五叔,侄儿先回去了。”罢,转身推门出去。

    仓促之下,素日的周全也顾不得,连去东屋辞别都没辞别,桂重阳脚步匆匆而去。

    江氏正好端了茶水,往书房这边送来。

    桂重阳却是直直地看着前面,压根就没有留意到厨房出来的江氏。

    “怎么了?你训斥重阳了?”江氏好奇地问丈夫。

    自己丈夫是个念好的,不仅念着堂兄的昔日情分,也念桂重阳的“借书”之情,素来只有称赞维护堂侄的,怎么舍得训上了?

    桂五自己还糊涂着,也没有什么瞒着妻子的,道:“这孩子不知怎么想起追问四哥的事,听了就跑了的。”

    江氏道:“估计是臊了,心里难受,也不愿在大人跟前掉眼泪,怕咱们将他当孩子。平日里大人似的,到底还是孩子。”

    江氏哪里晓得桂重阳心中疑惑,只想着他可能是第一上学,听了什么难听话,想起逝去父亲,又不好问梅氏,才寻了二房来。

    桂五一想也是这个道理,到底有些放心,随后跟了出去。

    桂重阳脚步飞快,已经走得远了。桂五想着妻子“臊了”的话,没有追上去,只后边跟着。

    直到见桂重阳平平安安进了老宅,桂五才转身离开。

    就在桂五转身的那刻,桂重阳脚步停下,回头正好看见桂五的背影。

    桂重阳眼睛有些发酸,转身进了西厢书房。

    “老爸”留下的那书本,就书架上,混在不起眼的几本书中。

    明明是翻看上百倍的手本,桂重阳拿在手中重于千金。

    除了那些不为世人所知的谋生敛财手段之外,这个手本中还记录着一些“预言”。

    “永乐十八年八月,北京始设东厂”。

    “永乐十八年十一月,以迁都北京昭告下”。

    “永乐十八年十二月,皇太子、黄太孙至京城”。

    “永乐十九年四月,奉、华盖、谨身三殿灾”。

    除了第一条民间听不到消息之外,后边三条无一不准。

    这应该就是所谓“神仙手段”吧?

    桂重阳忍不住向下看去,不由愣住。

    “永乐二十年正月,帝力排众谏,决意亲征塞北阿鲁台,命皇太子监国”。

    这将是皇帝第三次“北伐”,第一次“北伐”是永乐八年的,第二次是永乐十二年。

    木家村当年抽丁之事,就发上在永乐七年,皇帝第一次“北伐”之前,至今已经十三年。

    木家村死了的九个人,至今遗骸还在蒙古。

    明年自己十三岁,桂重阳苦笑,就是想要将亲人的遗憾带回来有心也无力。不过想到当今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