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了。
“突突突……”
突然间,李从一片草丛后面站了出来,对着前方的一群人就开始突突起来。
汤姆逊冲锋枪,唯一的好处就是弹道快,射快,如果前面是一群人的话,那杀伤力……
虽然子弹的威力了很多,可是李这几乎都是贴着脸……不对,是贴着后背了好不好。
五十子弹,也就是一梭子,几乎是在三秒左右就全部被打出去了。
当狂狼佣兵团的人听到身后有枪响的时候,自己这边已经倒下了二十多个人,而且哪里还有敌人的影子?
只能对着周围的草丛不断的扫射,可是却没有碰到李一根头。
李早就转移位置了,这种背后打突袭的事情,他最喜欢了。
由于有着高的反应度,所以如果在战场上给李这样一个机会,那么对方只能分分钟选择团灭了。
这把汤姆逊只有两个弹夹,李打完一个之后马上就换了另外一个。
狂狼佣兵团这次来的人可不少,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李大致猜测了一下,五百个还是有的。
可就在李准备再次冲出来的时候,突然间他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信息。
瞬间,几乎是零点零几秒的时间,李马上侧身一个翻转,紧接着一强劲有力的子弹便打在了李刚刚所在的位置。
又是暗中的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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