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在这个时代建起一只近现代强军实在是太难了,戚家军已经超越了时代。
李致远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你还认不认识一些身体健壮、老实本分或者最好是身手不错的人?我想招募一些,此去婺源路途遥远,离前线战乱地区很近,流民、乱匪极多,必须得多带点人手才行。”
“这个俺们码头上就有一些啊,都是老实本分的穷人,另外俺住的那条街上就有几位会功夫的,都是逃难过来的,要不俺这就去给公子问问?”
“你今天就先好好休息吧,等明天我和你一块去,咱这次绝对是要找几个清白老实靠得住的人,此去不太平,到了婺源又是人生地不熟,当地人不见得就会待见我们几个外来的,必须得有几个心腹之人,你要是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推荐给我。”
和周大壮说好之后,李致远就回了他在长安街附近的客栈,来南京好几天了,这客栈就没怎么住过,大概后天就要离开南京了,他打算干脆退了房间,之后就住在卞氏姐妹的玉兰苑。
李致远在客栈的房间中也没什么东西,无非就是来了南京之后买的几件衣裳,收拾好衣物行礼,他又给叶小繁和叶绍袁分别写了一封信,告诉叶绍袁自己已经得到婺源知县一职,马上就要去赴任,待自己安顿好之后,最迟年底之前他就去迎娶叶小繁。
给叶小繁的书信主要是倾诉思念之情,简单交待了分别之后他所遇到的事情,当然卞敏儿的事情他还不敢提。
其实李致远是非常想念叶小繁的,只是时势太过危急,甲申国难近在眼前,实在容不得他再去谈情说爱,卞敏儿这事也实在是个意外,发生的太过仓促,她在李致远心中的地位也完全无法和叶小繁相提并论。
毕竟叶小繁差不多是他在大明朝遇见的第一位女子,不仅共同经历了生死,彼此之间还有更多深层次的交流,所思所想以及对人生对未来的不满和期许两人都互相倾诉过,李致远连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抱负都差不多和叶小繁说了。
两人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也算得上是相知相许了。这两天一直忙忙碌碌的,现在安静下来,叶小繁的一颦一笑都渐渐浮现在了李致远脑海中,一封书信也写的饱含情思。
写好信,退了房,他现在也有官身了,将信件交给了官方的驿站投送。
之后他又买了辆马车,将之前高弘图赠的两千两会票换成了现银,运回了玉兰苑。他一个人又没个跟班的帮手,这一天来来回回累的半死,晚上连折腾卞敏儿的力气都没了,刚挨着床榻就传来了轻微的鼾声。
第二日一大早,李致远就和周家兄妹俩去了他们所住之处,城北城墙根下的贫民窟。
周大壮长的又高又壮,又长时间在码头给人家般运货物做苦力,晒得皮肤格外黝黑,活像个黑漆漆的铁塔。他本来是一副老实憨厚的样子,但因为脸上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好,现在到有点凶横恶煞的感觉。
他之前的衣服被打烂了,李致远送了他一身深蓝色的罩甲,看起来非常英武。这个罩甲据说是正德皇帝创制的,非常适合行伍之人,初期主要是在军队中比较流行,到明末的时候,民间普通人也开始流行穿罩甲了,跟在李致远身旁,一边指路一边给他介绍此地的情况。
另一旁的周倩娘也是英气十足,她实在穿不惯卞赛赛给她的罗衫裙,今天又换上了她自己的那身灰色粗布衣裳,衣着虽然简单朴素,但看起来清爽干净,高挑苗条又漂亮,在这种脏乱差的街道上,实在是难得一见,显得格格不入,很是吸引周边路人的目光。
倒是李致远稍显文弱,不仅比周大壮矮了半个多头,和周倩娘站在一起都没啥优势,他在这兄妹俩中间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公子,俺们住的这块地方虽然又脏又杂又乱,但是住的人里还真有些卧虎藏龙的,成分也非常复杂,矿工、苦力、工匠、跑街串巷的小商小贩、卖艺的、耍把式的、外地逃难来的、附近进城讨生活的,三教九流,应有尽有,都是混口饭吃的穷人、苦命人。”
“有些人忠厚老实,也有些人偷奸耍滑、贪图小利,不过俺认识的几个朋友绝对都是憨厚的老实人,待会带公子瞧瞧,都有的是力气,虽然没练过啥功夫,但是对付普通人也足够了。”
李致远点头道:“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周大壮老实本分,能和你交朋友的大概也错不了,待会就看看。”
这时,一旁的周倩娘插嘴道:“街尾的张家兄弟功夫好啊,哥,你咋不说呢?我看过他们耍把式卖艺,拳和刀都耍的不错啊。”
“你懂个啥,他们来历不明啊,说是逃难来的,也不怎么跟街坊邻居的说话,要是以前干过土匪咋办,公子带的东西不少,要是路上他们见财起意,联系同伙要杀人越货咋办?再说了普通人咋会那么好的功夫?如果不是清白正经人,功夫越好越危险。”
“哼,咱们不也是逃难来的南京城么,人家本地人看咱们估计也是差不多的想法。”
“那怎么一样,俺经常给街坊邻居搬货运物的,哪家哪户的不认识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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