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上经验到我们的第一种对象的非真实性的,而这另外的一种对象,是我们偶然地从外面找到的对象;因而归根到底我们所有的对象,只是那种对自在而自为的东西的单纯的把握。但按照上述的那种看法,新对象的出现显然是通过一种意识本身的转化而变成的。象这样地来考察事物,乃是我们的额外做法,通过这种考察,意识所经历的经验系列,就变成一个科学的发展进程;只是,这种考察并不考察我们正在考察着的那种意识。但我们在这里的情况,也就跟我们在前面讨论这种陈述与怀疑主义的关系时所说的是同一个情况,即是说,从一个不真实的知识里产生出来的任何一次结果,都不会变成一个空无所有,而必然地要被理解为对产生结果的那个东西的否定;每一次的结果,都包含着以前的知识里所包含着的真理。这种情况在这里表现成这样:由于当初作为对象而出现于意识之前的东西归结为关于这个对象的一种知识,并且由于自在变成了自在的一种为意识的存在,变成了一种新的对象,因而也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具有不同于以前的本质的意识形态。这种情况,就使意识形态的整个系列按照它们的必然性向前发展。不过,这种必然性,或者说,新对象的出现——新对象在意识的不知不觉中出现于意识面前——在我们看起来,仿佛是一种暗自发生于意识背后的东西。因此,在意识的运动过程里就出现了一种环节,即自在的存在或为我们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为我们的,〔我们研究意识过程的人,知道它出现,〕而不是为意识的,〔意识并不知道它的出现,〕因为意识正在聚精会神地忙于经验自身。然而这种为我们而出现的存在,它的内容却是为意识的,我们只另外把握了它的形式,亦即它的纯粹的出现;所以就它是为意识的而言,这种新出现或新发生的东西只是一种对象,而就它是为我们的而言,它就同时又是一种形成运动。
由于这种必然性,这条达到科学的道路本身已经就是科学了,而且就其内容来说,乃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
意识对其自身的经验,按其概念来说,是能够完全包括整个意识系统,即,整个的精神真理的王国于其自身的;因而真理的各个环节在这个独特的规定性之下并不是被陈述为抽象的、纯粹的环节,而是被陈述为意识的环节,或者换句话说,意识本身就是出现于它自己与这些环节的关系中的;因为这个缘故,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各个形态。意识在趋向于它的真实存在的过程中,将要达到一个地点,在这个地点上,它将摆脱它从外表上看起来的那个样子,从外表上看,它仿佛总跟外来的东西,即总跟为它〔意识〕而存在的和作为一个他物而存在的东西纠缠在一起;在这个地点上,现象即是本质;因而恰恰在这个地点上,对意识的陈述就等于是真正的精神科学;而最后,当意识把握了它自己的这个本质时,它自身就将标示着绝对知识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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