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形。以食肉的四足兽为例,它们在任何能够维持生活的地方,早已达到饱合的平均数。如果允许它的数量自然增加的话(在这个区域的条件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形下),它只有依靠变异的后代去取得其他动物目前所占据的地方,才能成功地增加它们的数量:例如,它们当中有些变为能吃新种类的猎物,无论死的或活的;有些能住在新地方,爬树、涉水,并且有些或者可以减少它们的肉食习性。食肉动物的后代,在习性和构造方面变得愈分歧,它们所能占据的地方就愈多。能应用于一种动物的原理,也能应用于一切时间内的一切动物,——这就是说如果它们发生变异的话,——如果不发生变异,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任何作用。关于植物,也是如此。试验证明,如果在一块土地上仅播种一个草种,同时在另一块相像的土地上播种若干不同属的草种,那末在后一块土地上就比在前一块土地上能够生长更多的植物,收获更大重量的干草。如在两块同样大小的土地上,一块播种一个小麦变种,另一块混杂地播种几个小麦变种,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所以,如果任何一个草种正在继续进行着变异,并且如果各变种被连续选择着,则它们将像异种和异属的草那样地彼此相区别,虽然区别程度很小,那末这个物种的大多数个体,包括它的变异了的后代在内,就能成功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活。我们知道每一物种和每一变种的草每年都要散播无数种籽;可以这样说,它们都在竭力来增加数量。结果,在数千代以后,任何一个草种的最显著的变种都会有成功的以及增加数量的最好机会,这样就能排斥那些较不显著的变种;变种到了彼此截然分明的时候,便取得物种的等级了。
构造的巨大分歧性,可以维持最大量生物生活,这一原理的正确性已在许多自然情况下看到。在一块极小的地区内,特别是对于自由迁入开放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斗争必定是极其剧烈的,在那里我们总是可以看到生物的巨大分歧性。例如,我看见有一片草地,其面积为三英尺乘四英尺,许多年来都暴露在完全同样的条件下,在它上面生长着二十个物种的植物,属于十八个属和八个目,可见这些植物彼此的差异是何等巨大。在情况一致的小岛上,植物和昆虫也是这样的;淡水池塘中的情形亦复如此。农民们知道,用极不同“目”的植物进行轮种,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自然界中所进行的可以叫做同时的轮种。密集地生活在任何一片小土地上的动物和植物,大多数都能够在那里生活(假定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特别的性质),可以说,它们都百倍竭力地在那里生活;但是,可以看到,在斗争最尖锐的地方,构造的分歧性的利益,以及与其相随伴的习性和体质的差异的利益,按照一般规律,决定了彼此争夺得最厉害的生物,是那些属于我们叫做异属和异“目”的生物。
同样的原理,在植物通过人类的作用在异地归化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有人可能这样料想,在任何一块土地上能够变为归化的植物,一般都是那些和土著植物在亲缘上密切接近的种类;因为土著植物普遍被看作是特别创造出来而适应于本土的。或者还有人会这样料想,归化的植物大概只属于少数类群,它们特别适应新乡土的一定地点。但实际情形却很不同;得·康多尔在他的可称赞的伟大著作里曾明白说过,归化的植物,如与土著的属和物种的数目相比,则其新属要远比新种为多。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在阿萨·格雷博士的《美国北部植物志》的最后一版里,曾举出260种归化的植物,属于162属。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归化的植物具有高度分歧的性质。还有,它们与土著植物大不相同,因为在 162 个归化的属中,非土生的不下100个属,这样,现今生存于美国的属,就大大增加了。
对于在任何地区内与土著生物进行斗争而获得胜利的并且在那里归化了的植物或动物的本性加以考察,我们就可以大体认识到,某些土著生物必须怎样发生变异,才能胜过它们的同住者;我们至少可以推论出,构造的分歧化达到新属差异的,是于它们有利的。
事实上,同一地方生物的构造分歧所产生的利益,与一个个体各器官的生理分工所产生的利益是相同的——米尔恩·爱德华兹(Milne Ederhouse )及别人所指出的,它们隐约代表着食肉的、反刍的、啮齿的哺乳类,但它们是否能够成功地与这些发育良好的目相竞争,是可疑的。在澳洲的哺乳动物里,我们看到分歧过程还在早期的和不完全的发展阶段中。
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可能发生的作用
根据上面极压缩的讨论,我们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在构造上愈分歧,便愈能成功,并且愈能侵入其他生物所占据的地方。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从性状分歧得到这种利益的原理,与自然选择的原理和绝灭的原理结合起来之后,能起怎样的作用。
本书所附的一张图表,能够帮助我们来理解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以A到L代表这一地方的一个大属的诸物种;假定它们的相似程度并不相等,正如自然界中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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