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他自己还是别人就都觉得他似乎是一个聪明人而不是一个笨蛋了。
格:的确是这样。
苏:因此,好而明察的理想法官决不是这后一种人,而是前一种人。因为邪恶决不能理解德性和邪恶本身,但天赋的德性通过教育最后终能理解邪恶和德性本身。因此据我看来,不是那种坏人而是这种好人,才能做一个明察的法官。
格:我同意。
苏:那么,你要不要在城邦里把我们所说过的医疗之术以及司法之术制订为法律呢?这两种法律都对那些天赋健全的公民的身体和心灵抱有好意;而对那些身体不健全的,城邦就让其死去;那些心灵天赋邪恶且又不可救药的人,城邦就毫不姑息处之以死。
格:这样做已被证明对被处理者个人和城邦都是最好的事情。
苏:这样,年轻人接受了我们说过的那种简单的音乐文艺教育的陶冶,养成了节制的良好习惯,他们显然就能自己监督自己,不需要打官司了。
格:是的。
苏:这种受过音乐教育的青年,运用体育锻炼(如果他愿意的话),通过同样苦练的过程,他会变得根本不需要什么医术,除非万不得已。
格:我也这样想。
苏:再说,在不畏艰辛苦练身体的过程中,他的目的主要在锻炼他心灵的激情部分,不是仅仅为了增加体力,他同一般运动员不一样,一般运动员只注意进规定的饮食,使他们力气大臂膀粗而已。
格:你说得对极了。
苏:因此,把我们的教育建立在音乐和体育上的那些立法家,其目的并不象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在于用音乐照顾心灵,用体育照顾身体。格劳孔,我可以这样说吗?
格:为什么不可以?
苏:他们规定要教音乐和体育主要是为了心灵。
格:怎么会的?
苏:你有没有注意到一生专搞体育运动而忽略音乐文艺教育对于心灵的影响是怎样的?反之,专搞音乐文艺而忽略体育运动的影响又是怎样的?
格:你指的是什么?
苏:我指的一是野蛮与残暴,另一是软弱与柔顺。
格:啊,很对。我注意到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那些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变得过度软弱。
苏:天性中的激情部分的确会产生野蛮;如果加以适当训练就可能成为勇敢,如果搞得过了头,就会变成严酷粗暴。
格:我也这样看法。
苏:再说,温文是不是人性中爱智部分的一种性质?是不是这种性质过度发展便会变为过分软弱,如培养适当就能变得温文而秩序井然?是不是这样?
格:确是这样。
苏:但是我们说我们的护卫者需要两种品质兼而有之。
格:他们应该这样。
苏:那么这两种品质要彼此和谐吗?
格:当然要。
苏:有这种品质和谐存在的人,他的心灵便既温文而又勇敢。
格:诚然。
苏:没有这种和谐存在的人便既怯懦而又粗野。
格:的确这样。
苏:好;假定一个人纵情乐曲,让各种曲调唱腔,甜的、软的、哭哭啼啼的(象我们刚才所讲过的那些),醍糊灌顶似地,把耳朵当作漏斗,注入心灵深处,假使他全部时间都沉溺于丝弦杂奏歌声宛转之间,初则激情部分(如果有的话),象铁似的由粗硬变得柔软,可以制成有用的器具。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象着了魔似的,不能适可而止,他就开始融化了,液化了,分解了。结果就会激情烟消云散,使他萎靡不振,成为一个“软弱的战士”。①
①ⅩⅦ588。
格:极是。
苏:如果①他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天性刚强的人,这种萎靡不振的恶果很快就会出现。如果①原来是一个刚强的人,经过刺激情绪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生气,也容易平静。结果便成了一个爱同人吵架爱发脾气的喜怒无常性情乖张的人。
①都包括一个大前提:即,全部时间只搞音乐文艺,不搞体育锻炼。
格:确实如此。
苏:再说,如果一个人全副精神致力于身体的锻炼,胃口好食量大,又从来不学文艺和哲学,起初他会变得身强力壮,心灵充满自信,整个人变得比原来更勇敢。你看他会这样吗?
格:他真会这个样子的。
苏:不过,要是他除了搞体操训练外,别无用心,怕见文艺之神,结果会怎么样呢?对于学习科研从来没有尝过一点滋味,对于辩证推理更是一窍不通,他心灵深处可能存在的爱智之火光难道不会变得暗淡微弱吗?由于心灵没有得到启发和培育,感觉接受能力没有得到磨练,他会变得耳不聪目不明。不是吗?
格:诚然。
苏:结果,我以为这种人会成为一个厌恶理论不知文艺的人,他不用论证说服别人,而是象一只野兽般地用暴力与蛮干达到自己的一切目的。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