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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想到别人身上冷也要穿衣,从而“解衣衣人”。从反面讲,就是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方说,自己不想死,就不要杀别人;自己怕丢面子,就不要伤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尊重对方,称呼上要掌握分寸,不要直呼其名;对方的请求和给予(如敬酒、让菜),即便不能接受,也要婉言辞谢,不要断然拒绝;对方有了错误,即便是下属,也不要当众指责,而应该在没有旁人时温和地批评;对方向你诉说某一事情或心情时,即便不愿听,也不要粗暴地打断,而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岔开话题;对方与你争辩,即便说得不对,也不要“得理不饶人”,只图一时痛快,把对方逼进“死胡同”,“下不了台”。否则,不但对方觉得大伤面子,恼羞成怒,在旁观者看来,也会认为你“太不像话”。这些虽然说起来都是小事,但会不会做人,也就往往体现在这些小事上。

    总之,会做人的人,总是能够表现出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处处以他人为重、时时替他人着想的心理倾向。比方说,见了面问人家“吃了没有”、“身体好吗”,或问“有朋友没有”、“进展如何”,甚至帮他寻找对象或门路。这些被西方人视为“打探隐私”的问题,却被中国人视为“有人情味”的表现。又比如,朋友搬家去“凑一把手”,邻居外出代为“看门”,同事犯了错误代他向领导“说情”等等,也都是“通人情”、“会做人”的表现。

    由此可见,做人做人,必须实实在在去“做”。只说不做,同样“不是人”。但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心,则不能是“做”出来的。即便是“做”,也要做得不露痕迹。有些人,虽然也热衷于关心帮助他人,但“做”了好事以后,又生怕别人不知道,到处宣扬,或在被帮助者面前,以施恩者自居,时时提醒对方得了自己什么好处,结果弄得对方反感,他人厌恶。真心地帮助他人,应以“不计报酬”、“不求回报”为前提。事实上,由于下面就要讲到的“人情法则”,这种回报其实是题中应有之义,无须时时提醒、公之于众的。如果嚷嚷得满世界都知道,不但受惠者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也会让人觉得你其实不会做人。

    于是就有了“人缘”的好坏。

    用“人缘”这个词来表示“人际关系”,是很精当的。“缘”的本义是“衣边”,因此有“边缘”的意思。所谓边缘,也就是两物分界之处,同时也是两物相连之处。两物如“相缘”,也就有了“关系”。系也好,缘也好,都从“糸”(mi),意味“细丝”。所以,两个人,如果关系极深,便说“千丝万缕”;如果似断非断,便说“藕断丝连”。因为人情如丝,细微而又有弹性和韧性,拉拉扯扯,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用“缘”来表示情感关系,实在再恰当不过。

    人际关系既名之日“缘”,则建立新关系便叫“结缘”,比如“喜结良缘”、“广结善缘”。良缘也好,善缘也好,都是一种人情,即把情感之丝打成“结”,使之更为牢靠。如果两个人以前素不相识,只是由于偶然的机会相遇,或通过他人的介绍相交,却一见钟情,或情投意合,便会觉得彼此十分“投缘”,并把彼此的偶遇和相识,视为一种“前生命定”的“机缘”,认为彼此之间有“缘分”。所谓缘分,即是人情再加天意。人与人之间,本来在气质、性格、阅历、境遇各方面都有差异,要想真正情投意合,原本就很难;而安土重迁的中国人,又很难有机会在茫茫人海中去寻找知己。这样一来,人情加天意的缘分,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一个人,如在“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中得一知己,那就不但是“缘分”,而且也是“福分”了。

    不过,说一个人“有人缘”或“人缘好”,却并不是说他有此缘分或福分,反倒是说他即便无此缘分或福分,也能结交朋友,受人欢迎。或者说,有“缘人”的能力。有此能力就能处理好自己的周边关系,使自己的“边缘”聚满了人。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所以是“人缘”,而不是“机缘”。

    这就要会做人。而会做人,也就是懂得人情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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