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篇 第14章 很值得(1 / 2)  雪鹰领主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东伯雪鹰脸色一白,旁边巫蛐帝君、白君王、水魔王、魔凰他们四位也都愣住了,他们都看向了东伯雪鹰,希望还有奇迹发生!虽然他们也猜到‘黑葫芦’这样的异宝,尊者能够施展一次威势就难得了,想要多施展几次,肯定很难很难!

    像母祖教那件恐怖兵器,威力接近黑葫芦,也只是施展一次,短时间内无法施展第二次!

    心中明白,可他们个个还是期待有奇迹,只是看到脸色苍白的东伯雪鹰,他们就有些明白了。

    “他们战斗的一直都是分身,即便之前战斗那么吃力,那么艰难……他们都没有暴露出本尊!”东伯雪鹰感到无力,“他们的本尊都藏着,要在关键时刻给我们致命一击!这一次夺取混沌飞舟,他们是不惜一切。”

    “来啊,来啊。”

    金毛猿猴吼道,“你那葫芦不是挺厉害,再施展啊?”

    “我们四个就是来送死的,你有实力就取走我们的性命。”旁边的三位顶尖护法也都盯着东伯雪鹰。

    ……

    母祖教广袤殿厅内。

    一众教主们脸色并无喜色,只是默默看着这一切,之前战斗再激烈,除了一开始因为炼狱大统领的‘炼狱轮回’灭杀的六位护法外,再加上竹山府主也是真正本尊分身俱灭外,其他的护法们并没有真正死去。他们的本尊还活着!可是从现在这一刻起……

    每死去一个护法,那是真正的死去!

    黑葫芦威势太恐怖,如果能够再施展的话,所有护法一起出现都是送死!所以他们仅仅出现了四位护法,由金毛猿猴率领!他们是第一批来送死的,送死也得有足够实力,因为实力弱的话,根本无需黑葫芦,一群尊者们就能联手灭杀他们了。

    “之前六位护法死了,梅护法为我们族群也死了。”獠牙教主眼中有着悲悯,“接下来还有更多护法会真正死去。”

    “可这一次……混沌飞舟,我们必须得到。”

    “再大的代价都得付出。”

    獠牙教主的声音在殿厅内回荡,其他教主都沉默,都沉默看着半空中的画面场景,场景中金毛猿猴等四位护法都站在红光区域内向东伯雪鹰发出了咆哮。

    混沌飞舟外星空中十位主宰们也静了,在金毛猿猴四位护法出现后,他们就安静了。

    “最担心的终究出现了。”血刃神帝开口道。

    乾合娘娘也点头:“原本我们以为他们想占领这一宇宙,但是不一定会倾尽全力,连本尊都送进去!如果本尊分身都送进去,那真是不留一条后路。一旦失败,这所有护法们都得死!不到万不得已,不是灭亡前最后的疯狂,不会这么干的。”

    正常情况下。

    就算是要侵占一个宇宙,教主们就算命令护法们‘本尊分身’都杀进去,护法们都会反抗的!谁也不愿意连一条后路都不留。

    除非……

    他们已经走投无路!才会个个心甘情愿这么做。

    “他们为了获胜,已经这么不惜一切了?”旁边元初主人摇头,“就看东伯雪鹰的那葫芦能否继续施展了,如果能施展,我们还能赢。如果不行,那就真没希望了。”

    时空岛主也皱眉冰冷道:“这样的异宝,施展条件肯定很苛刻,想要能持续施展,极难。”

    “或许还有希望。”一身银色甲铠的炼狱主宰也开口道。

    “看吧,或许东伯雪鹰真得到了一件极厉害的异宝,以尊者实力就能够持续施展的异宝。”深渊始祖也道。

    “我们只能看了。”庞依也轻声道。

    青君则是默默看着,看着自己这位年轻的师弟。

    “啧啧啧,一件能够发挥出主宰级顶尖威能的宝物?”旁边的巨大雕像‘骨乾罗’饶有兴趣看着,“还算不错,就是攻击手段太蠢笨,都没什么变化。连一个普通主宰都杀不死!最多逼退而已……”

    虽然好奇。

    可骨乾罗一点都瞧不上,毕竟他乃是骨祖座下第七圣子,一艘混沌飞舟价值就远超这些主宰们教主们想象了。

    “如果能多施展几次还有点意思,否则就太没用了。”骨乾罗非常悠闲观战,两大族群谁生谁死,他还真的没在乎过,这宇宙崩塌毁灭他不在乎,他只需要找一个帮手而已。

    ……

    “怎么不动手了,我们在这,任你杀,你都不动手?”金毛猿猴嗤笑着,其他三位顶尖护法们也都讥讽着,他们并不愿动手,因为他们的目的就是拖延时间,只要能够在红光区域内维持十个呼吸时间就能获胜了。是的!之前全部被灭杀,导致他们的时间重新开始算。

    东伯雪鹰没动黑葫芦,他们四位也都暗暗松一口气。

    虽然抱着……送死的决心,为了族群,他们愿意死去。可如果不死,能活的好好的不更好?像三位圣护法可都是早就足以成教主的,就是没足够资源而已!

    只要活着,待得战争获胜后,立下母祖祭坛,金毛猿猴他们都能成教主,将来或许还能走的更远,见识更多风景……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